
行政院修國土法為「國家重大建設」開後門 林淑芬:大埔、酒廠、賣場、旅館、這些都叫重大建設
行政院擬修正《國土計畫法》,除了延後上路,還加上「行政院核定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不受通盤檢討限制的條款,引發議論。「國家重大建設」有多浮濫?曾參與《國土法》修法的民進黨立委林淑芬直指,大埔案、璞玉計畫、酒廠、賣場、風景區,國際度假村、旅館、遠雄健康生活園區,這些都是「重大建設」!林淑芬解釋,重大「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原本就不受五年檢討限制,而國土計畫中的「城鄉發展地區」也允許開發。用白話文講,這次修法是為「民間業者」解套。他們不愛「城鄉發展地區」是因為土地取得成本高,想在成本低的農地、山坡地上開發。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親上火線回應,他舉例,蔡政府的「大南方計畫」這類建設需要民間廠商配合,因此需要增加「國家重大建設」條款。國家重大建設浮濫走特例 林:看上便宜的農地跟國家保育地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