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管法修正三讀通過 增「關注化學物質」、毒化基金等七大新制
「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修正案21日在立法院院會完成三讀,除了更名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也新增「關注化學物質」、成立基金、增設追繳不法利得與吹哨者條款等條文。後續約有30餘項子法還需制定或修正。蔡政府上任後,為了食安與化學物質源頭管理,成立化學局專責管理,毒管法也隨著翻修。1986年公佈施行的毒管法,在2013年第6次修正中,開始建立化學物質登錄制度,以管理化學物質。這一次的修正,則主要是為了食安與化學物質管理,有新增「關注化學物質」、增列「事故預防及緊急應變」專章、設置「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成立基金、縮短業者事故通報時間、禁止列管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以電子購物方式進行買賣, 以及增訂追繳不法利得與吹哨者條款等七項。環保署化學局局長謝燕儒說明,這次的修法重點參考聯合國「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The 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