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濕地發展與保育歷程
依據內政部營建署提供的資料,台灣天然濕地面積約118.9平方公里(相當於11,809公頃),海岸與內陸濕地占全台面積的0.3%。在台灣北部、中部、南部、東部和離島都有濕地分佈。
台灣濕地的保育
在台灣,不論是公部門或民間單位,隨著社會大眾對濕地的了解和關心,對於濕地保育都有越來越重視的趨勢。台江國家公園的設立,更是國內晚近以海埔濕地生態和漁、鹽文化為主要保育對象的國家公園,而反國光石化的運動,更喚起大眾對彰化海岸這片台灣西岸最大泥灘地的關心。
在政府部門中,與濕地保育相關的就有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環保署和經濟部水利署等單位,早在1980年代,林務局公告指定、管理的自然保留區(19處)、野生動物保護區(17處)與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32處)中,不乏具有珍貴物種的濕地環境。近年來,林務局也著眼於非保護區的濕地保育,如界於森林與人居平原的水梯田,或分散各地的天然湧泉等等,都是重要的濕地資源。
2003年後,內政部營建署完成重要濕地與珊瑚礁區域分布圖,為台灣濕地分佈勾勒出更為完整的輪廓。營建署更於2006年起開始辦理國家重要濕地評選,截至2012年為止,我國總計公告82處國家重要濕地,包括2處國際級、40處國家級、及40處地方級等3個層級之濕地,面積計有56,865公頃。其中兩處國際級濕地分別為台南縣市的「曾文溪口濕地」及「四草濕地」。
這些保護區、保留區與重要濕地的劃設,為我國濕地保育增加了更周延的保護措施。依〈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開發行為若在國家公園、野生動物保護區或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國家重要濕地與台灣沿海地區之自然保護區範圍內,皆需進行環境影響評估,通過後才得以進行開發。
行政院環保署與經濟部水利署則著力於人工濕地與水岸環境的建置。環保署著重除汙型人工濕地,從2003年起專款補助地方政府建造人工濕地,至2008年止完成了43處人工濕地,面積達185公頃,估計每日處理汙水可達26萬公噸。
經濟部水利署則在2004年-2008年水與綠—生態治河親水建設中包括了重要河川環境營造計畫,其他還有區域排水整治及環境營造計畫,海岸環境營造計畫等。
在最新提出的國家重要濕地保育計畫(101-105年)中,則進一步就不同中央部會業務加以整合,以維護濕地生態穩定及多樣性、明智利用,以及重建濕地與社區文化互動與傳承為主要目標。同時,政府與民間也持續推動海岸法與濕地法,讓濕地保育能有更健全完整的法規準據。
民間單位部分,如台灣濕地保護聯盟,在台南、高雄與宜蘭等地,近年致力於濕地之經營管理,透過認養、環境信託甚至承租、購買重要之濕地等方式,在經營管理之過程中推動濕地政策法制之擬訂、濕地廊道之建構、瀕危或受脅物種之保育、並且進行教育宣導以提昇公眾之環境意識。
北部地區的永和社大,則在一群志工夥伴與指導老師的協力之下組成生態教育園區工作隊,於新店溪畔的高灘地將一片原本多是外來入侵種植物的野地,重新整理成具原生物種的濕地園區,並透過教學推廣活動,號召更多大小朋友對濕地的投入與關注。
而自2004年於台東利嘉林道舉辦的第一場人工濕地工作假期開始,台灣環境資訊協會也一直持續著對於濕地的守護,包括陽明山雍來、二子坪濕地的定期維護、台南七股的護沙行動、澎湖東西嶼坪以及沿海地區的珊瑚礁總體檢,足跡遍佈全台各地。透過舉辦工作假期的機會,邀請潛在的環境支持者從電腦螢幕後面走出來,在濕地裡一起為土地工作,形成更大的夥伴力量。此外,還有其他更多遍佈各地的保育團體,也都在各自領域為台灣濕地保育盡心力。
台灣的濕地好去處
台灣的濕地型態具有多樣的面貌,有沿海泥灘鹽沼和河口潟湖、平地的湖塘圳路,更有高山溪流的濕地生態系,其他人為開發利用的濕地也為數眾多。例如:桃園台地上的埤圳系統,因早年先民開墾蓄水之需而有的上萬口埤塘,讓桃園有「千塘之鄉」的美喻;西南沿海一帶的鹽田、潮間帶的蚵田、海水養殖的魚塭等等都是與人們生活緊密相連的濕地環境。這些濕地,不僅養育人類,提供遊憩,也與其他物種共存,如冬季曬埤中的淺坪魚塭就是黑面琵鷺最好的餐廳,而台南官田的水田不僅生產菱角,也是水雉重要的保育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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