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際對濕地的定義都是根據國際拉薩姆濕地公約,其對濕地的定義是:「濕地是指沼澤(marsh)、泥沼地(fen)、泥煤地(peatland)或水域所構成之地區,無論是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流動的、淡水、鹹水或兩者混和,其水深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者。」
簡單的說,濕地就是水與陸的交界,舉凡曾被水淹沒的土地,或被水淹沒但水位深度不超過六公尺的區域,都可以稱作濕地。
目前國際對濕地的定義都是根據國際拉薩姆濕地公約,其對濕地的定義是:「濕地是指沼澤(marsh)、泥沼地(fen)、泥煤地(peatland)或水域所構成之地區,無論是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流動的、淡水、鹹水或兩者混和,其水深低潮時不超過六公尺者。」
簡單的說,濕地就是水與陸的交界,舉凡曾被水淹沒的土地,或被水淹沒但水位深度不超過六公尺的區域,都可以稱作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