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一張卓蘭濕地公園空拍圖,揭露這個拿著中央「前瞻基礎建設」「水與環境」建設經費,卻是在原本樣貌自然的石虎族群擴散通道上大興水泥。另一方面,為了保護瀕絕物種,在總統蔡英文指示下,由農委會列出24個物種保育行動計畫,2018年光是石虎保育,相關計畫經費編列2200餘萬。政府機關這種右手保育、左手破壞的矛盾行徑,令人不解。
面對各界抨擊聲浪,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表示,經過這次經驗,已啟動一二期計畫全面盤查工作。公共工程委員會則表示,將加強工程訪查及督導,要求執行單位落實生態檢核,針對已發包的棲地補償措施,也會邀請生態團體及公所共同檢討。
2200萬保育石虎 難敵「水環境建設」破壞
2017年地球日,在保育團體、學者專家與蔡英文見面,為瀕臨絕物種請命,希望國家提出有效的保育綱領,確保物種族群數止跌回穩。為此,蔡總統指示保育主管機關農委會,進行瀕絕動物行動計畫盤點。農委會林務局依據鳥類、哺乳類、兩爬類、昆蟲類等不同類別,選定24種瀕危物種,邀請學者、研究單位討論,進行監測調查,針對生態熱點分頭調查研究。
2018年間,經過完整盤點石虎保育需求,林務局以國土綠網計畫提撥1400萬元,由農委會特生中心、苗栗縣政府等進行保育行動計畫;另外,學術單位所申請的科技部計畫,進行如疾病預防、保育醫學、使用化學資材對土壤的影響等,與石虎研究保育有關的經費,約620萬;交通部公路總局以200萬委託特生中心進行石虎路殺監測研究,總共2200餘萬元。
政府一方面努力維繫瀕絕物種的族群數量,但苗栗縣卓蘭鎮公所卻拿著前瞻計畫水環境建設8800萬的大筆公帑,在石虎通道的大安溪及老庄溪匯流口,闢建5公頃的「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公園」。去年一月,台灣石虎保育協會即發表聲明,提出證據要求改善設計,然而,對照今年空照圖,未見任何改善。
為此,民間團體及立委4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前瞻水環境計畫莫破壞生態環境。立委高潞·以用·巴魕剌即指出,幾年兩千億治水相關預算,都在地方政府工程導向下進行;投入眾多經費治水,淹水的問題沒有解決,反而破壞水環境。
台灣石虎保育協會理事王豫煌表示,卓蘭濕地公園的計畫過程中,已有林務局石虎重要棲地評估參考,從資料顯示,苗140有數筆石虎路殺紀錄,顯示這是其活動熱點,用模式推算,這裡也是石虎擴散,穿越大安溪從苗栗到后里穿越的台地。
王豫煌質疑,為何會在這樣的環境下進行水泥工程?提報階段究竟有沒有實施「生態檢核」?為什麼沒將這問題提出來?若是先期計畫階段未及提出,在設計階段還有機會,但為何資料還是從缺?2017年就有規劃圖,空照圖拍到的就是當時的施工圖,顯見未有改善作法。
石虎保育協會呼籲水利署,應召集專家學者以聽證會方式,討論卓蘭濕地公園計畫的後續工作方向、設計過程中的民眾參與,以及如何配合後續濕地公園復育,進行周邊生態環境造林等問題。
立法院即將召開臨時會審查前瞻計畫第三期預算,立委李彥秀呼籲,在第一、二期未完成相關檢核前,應暫緩第三期預算審核。
「水與環境」建設應積極打造綠色基盤 至少不該破壞河川溪流生態
前瞻計畫中,水環境建設包括「水與發展」、「水與安全」、「水與環境」三部分,二期特別預算合計約849億7590萬元,其中「水與環境」約200億預算,「苗栗縣大安溪生態景觀改善」即為一例,而且並非個案。在石虎棲地上開發不只這一件,另依據水利署新聞稿,金門縣金沙溪、雲林溪改善都有破壞水獺棲地、河川生態系的疑慮。
水環境改善計畫,是針對全台灣的河川溪流嚴重水泥化的問題,包括生態的破壞以及親水功能進行改善而訴求;不該打著生態復育之名,行破壞水環境之實。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副教授廖桂賢批評,水環境改善計畫應該要建構「綠色基盤」,這是以建構生態系統為底蘊的建設,而非過去的灰色工程建物。
「好好建構綠色基盤才是前瞻的做法。」廖桂賢說,綠色基盤是指保留自然的元素,包括土壤植物水以及自然系統,因為它們提供了生態系統服務功能,而這些是人類社會發展中,重要、無可取代的功能,具有公共利益而為全球所關注。
他不諱言,「就算我們不去修復生態系統,建構綠色基盤,至少政府預算也不該造成生態的破壞。」建議水利署能徹底檢討水與環境預算,不是放在灰色的傳統設施,而是生態教育和研究,並且在不了解當地生態前,不要輕易破壞環境,而這需要時間才能把事情做好。
生態檢核:確保生態系服務功能
目前針對政府工程案件,公共工程委員會於2017年4月制定一套「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機制」,目的是減輕公共工程對生態環境造成的負面影響,落實生態保育、公民參與及資訊公開之原則。
工程作業階段的生命週期可分為「工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與「維謢管理」等,每階段都需進行相關的生態檢核,並建議由具有生態背景人員配合辦理,協助將生態保育的概念融入工程方案,例如迴避、縮小、減輕與補償策略的生態保育對策;並明訂公民參與要點等。
當年7月修正「工程施工查核小組查核品質缺失扣點紀錄表」,將生態檢核是否落實辦理列為施工查核重點項目之一,未落實者,列為查核品質缺失扣點項目,督促各執行單位落實生態檢核工作。
4日的記者會現場,民間團體即建議應做好生態檢核機制;此外,若生態檢核方法或程序不對,或開發單位以敷衍心態執行,並無法達到預防的效果。生態工法基金會執行長陳郁屏解釋,過去生態檢核是針對既定的工程,目的是為了避免太大的生態衝擊,因此不會去質疑工程本身的必要性。
但強調親水、水環境營造的前瞻計畫,不是一般的水泥工程,而是生態復育的思考,因此一開始就應透過資訊公開、民眾參與以及生態檢核,確認是否適合進行相關工程。只是決策過程常因資訊取得不易、公告時間過短、多元權益關係人未被充分告知、不了解生態檢核的重要等因素,而無法達到預期效益。
陳郁屏指出,能理解並落實生態檢核的工程單位不多,很多工程也許做了生態檢核,卻無法回答為何要進行這項工程。另一方面,生態工程在台灣是小眾的資訊,具備專業的人員不多,必需持續培育。
水利署:全面盤點一二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