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錄自2018年11月12日中時電子報台北報導

環團11月12日到農委會前表達訴求,為搶救觀塘大潭藻礁,認為已符合文資法提報「暫定自然地景審議」條件,要求農委會代理提報,避免獨特地景被破壞。農委會表示,目前桃園市政府已啟動大潭藻礁周邊調查,會尊重地方主管機關的決定;且海洋保育是海洋委員會的職責,農委會收到陳情後,會再轉知,現在等調查報告出來,才會有具體的方案。

環團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蔡雅瀅指出,2017年6月曾就大潭藻礁向農委會申請指定自然地景(自然保留區),並依法請求指定為暫定自然地景,也已向桃園市府提出申請,但都沒有積極作為。

義務律師陳憲政表示,根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79條,「主管機關應接受個人、團體提報具自然地景內容及範圍,並依法定程序審查後,列冊追蹤」。原本期待桃園市府能指定自然地景,卻收到市府回應,文資法就主管機關規範不明,且因該案牽扯中央主管機關,無權協調。若農委會12日還是認為是地方主管機關義務,「那就是互踢皮球」,不願面對,距投票日剩不到兩周,呼籲農委會勇於承擔。

農委會林務局保育組組長夏榮生回應,桃園市政府已啟動大潭周邊民意跟環境的調查,2019年3月會有結果出來,屆時會再跟主管機關來研商保育的等級政策策略方案;目前三接已避開柴山多杯孔珊瑚重要棲地,初步判定沒有立即危險。另外,藻礁屬於海洋生態保育區域,現在是於今年4月成立的海洋委員會職責,若有相關陳情資料,農委會也將移交給海委會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