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廖桂賢
重新認識濕地的功能
濕地曾被認為不過是滋生蚊蠅的癘瘴之地、雜草叢生的荒地,在公共衛生以及土地開發的需求下,世界上大部分的濕地已經消失殆盡。生態學知識的進步讓過度開發的工業化國家了解濕地對地球環境和人類發展的價值,各種研究告訴我們,濕地是地球上最具多樣性的生態系統之一,也為人類帶來了其他環境系統所無法提供的生態系統服務(ecosystem services)。
目前,保護僅存的濕地不受開發威脅,在富裕國家已漸漸成為主流價值。即便是在政府仍漠視濕地重要性的台灣,觀念進步的環境組織或是草根團體往往義不容辭地擔負著保護濕地的工作;例如,民間力量成功擊退本來要落腳彰化河口濕地的國光石化開發案,是令人欣喜的成果,有著高生態產能的濕地能夠存留下來,全台灣人都受益。
充滿豐富養分的濕地不但是動植物的天堂,對人類也有許多好處。透過物理及生物化學作用,濕地強大的水質淨化功能在台灣也漸受重視,且已有不少應用案例。但濕地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減洪(flood mitigation),在水患頻仍的台灣卻尚未受到應有的重視。 這篇文章介紹濕地的減洪功能,以及提供這項生態系統服務的濕地—河流的洪泛平原(floodplains)。
洪泛平原知多少?
洪泛平原是濕地的其中一種,顧名思義就是洪水氾濫之處。一個自然的洪泛平原,通常因為洪水週期性的沖刷、以及洪水搬運來的砂石以及樹木的堆積,不會是完全平坦的,有低窪也有突起之處,形成一個有著多元地形的小世界;多樣的微環境於是孕育出多樣的植物與多樣的棲地,造就了洪泛平原令人驚嘆的物種多樣性。當洪水漫溢到洪泛平原上,起伏的地形以及植物的摩擦作用(特別是樹林)讓洪水的流速降低,大量的洪水滯留在平原上,有些被如海綿般的土壤吸收、進入地下涵水層,有些讓低窪處形成暫時的小池塘,有些則自然蒸發或是會被植物吸收蒸散,有些則在洪峰過後又進入河道排入大海。因此,河川氾濫時,自然的洪泛平原可以蓄涵大量的洪水,會顯著減少下游的洪水量。不但如此,滯留在洪泛平原上的水,等於是進入了淨水場,經過泥沙沈澱,污染物的生物處理後,有助於下游的水質。
因為自然的河流大約一到兩年才會氾濫一次,且大規模的氾濫也是幾十年才一次,因此洪泛平原(除了其中低窪的水塘外)在大部分的時候看來與一般的高處環境無異,即便在定義上是濕地,但不若沼澤常年積水,也因此容易被當做一般土地來開發。我們往往忘了,洪泛平原其實與河流不可分割、在河川氾濫時根本就是河道的一部分,且其所處理的洪水量遠大於河道所能負載的量,這也是為什麼河川下游的洪泛平原的面積遠比河道來的龐大。
洪泛平原與都市發展的糾葛
了解洪泛平原的水文功能,我們就會知道為什麼當堤防阻隔了河道與洪泛平原、當洪泛平原被大量開發後, 河川變得越來越兇猛,因為河川本身調節洪水的能力已經消失。許多人以為近年來愈形嚴重的水患是因為氣候變遷的緣故,其實不盡然。越趨頻繁的極端降雨固然讓河川氾濫的頻率增加,但即便氣候變遷不存在,水患仍會越來越嚴重,正因為洪泛平原以及上游集水區土地的大量開發,土地再也不若往常能夠蓄存大量的雨水和洪水,於是失去植被的集水區上游村落面臨山崩土石流,下游的都市也灌入了更大量的水。這不但是台灣這幾十年來所面臨的問題,也是全球各國的共同問題,今年(2011)下半年發生在泰國的嚴重水患只是另一個見證,而這樣的不幸見證,未來還會繼續浮現。
與其繼續用工程硬體死命阻擋越來越多的水,歐洲各國政府已明瞭河川失去洪泛平原的嚴重性,一方面積極保存尚未開發的洪泛平原,另一方面也開始拆除堤防,復育被開發的洪泛平原。洪泛平原的復育甚至成為國家防洪政策的主軸,例如荷蘭在萊茵河沿岸所進行的「還地於河」(room for the river)計畫,以及英國的「給水空間」(making space for water)的政策。將洪泛平原的減洪功能納入水患治理策略中,等於是用自然的機制來防洪,因此被稱為「自然防洪」(natural flood defense )。 自然防洪除了強調蓄洪、滯洪而非傳統的「排水」,其最大的好處是:洪泛平原不像堤防、水壩等硬體設施會隨歲月折損,得投入大量人力與經費維護,基本上是比硬體工程更聰明永續的作法。
歐美河川復育與水患治理
歐洲的洪泛平原復育計畫不但是水患治理的一環,同時也是河川的生態復育。當大面積的土地回歸給河流、當河川得以再度自由氾濫於洪泛平原上,等於為河川帶回了維持河川生態系統生命力的機制,讓原生動植物回到他們所熟悉的棲地和水文環境,特別是為魚類增加了食物來源以及大水來時的避難空間。因此,河流生態專家們預期洪泛平原的復育會提昇河川生態系統的生物多樣性、讓河流變得更健康。
但是,即便在觀念相對前進的歐美國家,自然防洪仍非主流。洪泛平原復育計畫均位於鄉村農地上,而且仍面臨重重困難,最大的原因就是社會普遍仍無法接受,為何辛苦開墾好的土地得變回看似無用的「荒地」,也因此,在人口稠密的都市中所將大片土地完全歸還給河川自由氾濫的洪案例更是少之又少。當然,在現階段要在都市中恢復大面積的洪泛平原的確不太可能,但是洪泛平原復育案的最大受益者通常是下游的都市。許多了解工程侷限的專家學者認為,解決都市水患問題最好實際的方法,就是讓上游農村的洪泛平原發揮減洪的功能。
但是,也有學者指出這種以上游農村幫助下游都市的思維本身的不公平性。的確,都市本身的水患問題不能推給其他人和其他地區來解決,這等於是將自己的風險移轉給別人。像是堤防、水庫等硬體設施並沒減少洪水量,而是將洪水的風險移轉到另一個地方(水庫將洪水從下游轉到上游,而堤防和河川水泥化則是將洪水快速排到下游),並沒有根本解決問題。同樣的道理,即便復育洪水平原的本身是比硬體工程更有效的作法,以區域治理的角度來看,政府絕不能輕都市而重鄉村,把都市的水患問題交由上游居民(通常是農民)的土地淹沒來解決,將都市水患治理的擔子移轉給鄉村,這絕非符合公平正義的作法。都市必須要學習處理自己的洪水。
洪水治理 都市有責
都市學習處理自己的洪水,不但是公平正義的問題,也是城市生存的條件。不管鄉村或都市,只要是洪泛平原本就該淹水、也一定會淹水,自古以來臨著河岸開發的聚落總免不了水患之苦,而即便有防洪設施的現代城市不管,一旦碰到了超過堤防可抵擋的大水,也躲不了洪災,而且潰堤還會造成毀滅性的災難。不管防洪設施有多高的防洪標準,總有一天會遇到超過標準的大水,不管那機率多低,而氣候變遷已將那機率大大提高。我們應該徹底體認, 洪水不是「惡水」,水患的發生也不是因為天地不仁, 而是人類不智。 人類不智不是因為選擇住在洪水平原上,而是明明住在總會淹水的地方,卻驕傲地相信防洪工程可以「完全免除淹水夢靨」,自己不做因應措施而天真地將生命財產都交託於防洪工程。先進的工業化社會將聚落建立在洪水平原上,但建築、道路系統、各種經濟活動設計等等卻完全將洪水的可能性拋在腦後,於是,不淹水則已,一淹水就是大災難。有著硬體防洪工程的城市其實無比脆弱。
在災難管理的領域中許多學者已經體認自然不可控制、災難難免。因此。重要的不是城市有多強的抗洪力, 而是城市能不能在經歷無可避免的洪水後還不被打倒,就像小草雖然不能避免強風吹襲,但腰一彎就能安然渡過挑戰。這樣不被打倒的能力叫做「韌性」(resilience)。這裡指的韌性,不是一般所指稱的「恢復力」(系統在干擾過後還能夠恢復某個固定狀態的能力),而是生態學者Holling所強調的系統生存能力。城市面對洪水的生存能力來自於其適應力(adaptability),而非對於洪水的抵抗力。要增加城市的適應力、增加韌性,我們必須將洪泛平原納入都市水患治理中。但現實是:人類不可能撤離所有的洪水平原,將之完全還給河流,許多洪泛平原已經徹底都市化,生米已煮成熟飯。但我們仍然可以做的,是在人口密集的洪泛平原上漸次挪出一些土地以復育小面積濕地,讓這些濕地來協助減輕都市雨水逕流所造成的內部積水問題。當然,幾個小濕地是絕不足以應付區域性的大洪水,因此任何一個都市都應該設下一個長遠目標,設法讓整個城市慢慢變成一個「大濕地」—一個人與水和平共處、一個有著週期性氾濫不怕水淹的地方,那不會是一個刻板印象中荒地、沼澤般的濕地,而是一個人類活動與洪水可以共享空間生態系統。
今天,在土地開發思維仍然凌駕環境品質的台灣,仍大量仰賴硬體防洪工程、以堤防、水庫、疏濬、河道水泥化等河川工程來與河川硬碰硬;但是我們得認清,無論工程控制再怎麼精密、無論官員和專家再怎麼拍胸脯保證,自然終究有不受控制之時。在氣候變遷的年代,城市在不可預期的洪水中若要存續,最保險的辦法是開始培養韌性,從認識洪泛平原的減洪功能開始,進而重新利用它。或許,未來我們會看到的不只是城市中的濕地,而是在一個龐大洪泛平原濕地中的韌性城市。